一福建籍詐騙團夥日前在南海獲刑2年至2年6個月不等
  羊城晚報訊 記者鄭誠,通訊員盧柱平、凌蔚報道:冒充銀行發送短信、以升級電子密碼器為由引誘被害人登錄“釣魚”網站、騙取被害人賬號密碼等信息後,轉走被害人賬戶資金。21日,記者從南海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審結一起電信詐騙案件,涉案的一福建籍詐騙團夥成員獲刑2年至2年6個月不等。
  女子損失近50萬元
  去年9月25日,南海的郭小姐向警方報案稱,當天16時許,其收到一號碼為“10600095588”發來的短信,要求其登錄某銀行網站進行電子密碼器升級,否則她的電子密碼器次日就會失效。郭小姐稱,她當時忙著用手機登錄短信所指示的網站頁面,並沒留意到這個所謂的某銀行網站名來自域外,而網址名也比該行官網多了一個字母“e”。
  郭小姐隨即點擊該頁面左上角的“電子密碼器升級登錄”按鈕,按指示填寫銀行卡賬號、身份證號碼、登錄密碼。粗心的她只看到頁面似乎與銀行官網沒什麼區別,卻並沒察覺該網站只有用於“用戶登錄”的三個按鈕可以點擊進入,而主頁上的“年度業績”竟然還是兩年以前的,而所謂的登錄驗證碼其實也只有為數有限的幾個數字在循環滾動顯示。
  隨後,郭小姐看到頁面顯示“正在升級中,請準備好電子密碼器,勿關閉網頁,並按提示操作完成升級”。短短數分鐘的時間里,郭小姐就把自己的銀行賬戶及密碼信息、身份信息及電子密碼器密碼泄露了出去。兩分鐘後,郭小姐收到銀行轉賬短信,才得知其銀行卡被人通過手機銀行轉出497900元。
  接報後,警方立即行動,並於10月11日下午,在惠州淡水抓獲福建籍犯罪嫌疑人黃某輝、林某彬、楊某寶、重慶籍犯罪嫌疑人文某鳳(女),當場繳獲贓款若干,銀行卡共967張以及手機等作案工具一批。
  四名被告全部獲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9月開始,被告人林某彬、楊某寶、黃某輝接受林某甲(另案處理)的指揮,在林某乙詐騙集團中負責取款,三人取回的款項交由林某彬負責保管,林某彬按照約定從所取的款項中抽取3%作為酬勞進行分配後,再將提取的其餘詐騙所得款交給林某甲。被告人文某鳳接受林某乙(另案處理)的指揮,在林某乙詐騙集團中負責取款,並按照約定每月收取1萬元作為酬勞,將提取的其餘詐騙所得款項按時交付給林某乙。
  據瞭解,郭小姐被騙取的款項轉賬到該團夥的一級銀行卡後,又被迅速轉至11個二級銀行卡中,林某彬、楊某寶、黃某輝、文某鳳隨後持銀行卡在惠州市各銀行網點取出部分款項。
  案發後,警方起獲了贓款484100元,隨後全部發還給了郭小姐。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彬、楊某寶、黃某輝、文某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但因為贓款已被悉數追回,且四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法院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林某彬、楊某寶獲刑2年6個月,黃某輝、文某鳳獲刑2年。
  @小貼士
  教你辨別釣魚網站
  大部分銀行卡的背面都會有該銀行的官方網址與客服電話,登錄銀行網站後,可拿出銀行卡對照網址是否一致。有任何疑問,應直接撥打銀行的客服電話,而不是其他短信或電話提供的電話號碼。編輯:實習編輯  (原標題:用升級電子密碼器來“釣魚” 女子被騙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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